一是渠旧镇党委宣传委员农桂华同志违反组织纪律。2016年9月,组织安排农桂华同志到滚球体育:质监局跟班学习(时间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2017年2月17日起,农桂华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市质监局下文要求其提前结束跟班,回原单位工作。农桂华同志对县委组织部多次电话联系置之不理,未回原单位上班,无故旷工达12天。2017年3月,县纪委对农桂华同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二是东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陆庆春同志违反组织纪律。陆庆春任东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2017年1月至3月累计旷工14天,且经镇领导批评提醒后,仍不改正,影响恶劣。此外,陆庆春还存在对此前担任渠旧镇政府副镇长职务离任后经手的公务拒不办理交接手续问题。2017年3月,县纪委对陆庆春同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予以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