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等县东平镇利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颜季危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资金流失问题。2001年3月,东平乡利益小学教师农某户退休后获得原单位一次发给易地安家费300元,房屋修建补助费1500元。2009年8月,农某户向利益村委申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利益村村委成员在没有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评议通过了农某户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并上报乡政府审核。2009年12月31日、2010年7月5日、2010年12月10日,农某户分三次获得8800元、2200元、1000元共12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潘颜季身为东平镇利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对农某户违规享受危改补助资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潘颜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等县驮堪乡文秀村村委会副主任龙化锋审核把关不严错评贫困户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问题。2014年1月3日,驮堪乡文秀村楼屯韦某广、龙某秋夫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5年10月,韦某广夫妇故意隐瞒其家庭已经在天等县城购有商品房的事实,顺利通过识别评估评议得62分。龙化锋身为驮堪乡文秀村村委会副主任,负责包片文秀村楼屯,在评议会后,对群众举报反映韦某广户购买有商品房的情况没有认真核实了解,导致韦某广户购买商品房后被错评为贫困户,并于2017年至2018年间申请获得“以奖代补”和新农合补助等扶贫资金共计5818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018年10月,龙化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