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县委第四巡察组吗?我是寨安乡卫生院的一个聘用职工,有些问题向巡察组反映……恳请巡察组帮我们解决!”2021年4月27日,宁明县委第四巡察组的举报电话响了起来,这是该巡察组4月26日入驻寨安乡卫生院召开巡察动员会后接到的第一个举报电话。
根据举报人反映,自2019年以来,寨安乡卫生院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为单位的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聘用人员多次反映到院领导,但均以单位没钱为由暂缓缴纳。
群众反映的问题,就是巡察关注的事情。经巡察组查阅相关台账发现,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该卫生院23名聘用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已由单位代扣,但卫生院未按时缴纳他们的社会保险费。
“这还了得,个人部分都扣了两年,单位却不帮缴?哪有这道理?这部分职工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巡察组的许组长气愤地说到。巡察组决定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
“凌院长,昨天开动员会后,有职工反映单位不帮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你之前有过了解吗?”
“有过了解,但我2019年8月才上任,当时对本单位的情况还不太清楚。”
“职工都反映过,现在都过了两年,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到现在都不能解决,职工工作干劲就会受到影响,也关系到整个卫生院的良性发展,院长你说对不对?”凌院长点了点头。
“再说,按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不仅是职工权益的问题,同时也是院领导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许组长耐心讲政策、摆道理。
“是啊,但我们卫生院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离县城又近,群众都往县城大医院就医,收入相对不高,账上没什么资金,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我们也尽可能替职工利益着想。”凌院长避重就轻。
“我们不能以收入不高为借口就不帮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何况单位已代扣了个人部分,应该及早给予缴纳,这可是关系到职工权益得不得到保障的问题,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明令规定的。”许组长严肃地说。
……
通过与院领导的深入沟通,该院领导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承认了自身的错误,表示尽快为聘用职工缴纳已拖欠两年的社会保险费。
巡察组趁热打铁,立即了解补缴两年费用的总额以及卫生院财务支出能力,并对卫生院提出了建议。
在巡察组督促下,寨安乡卫生院于当天下午就为23名聘用职工补缴了2019年度聘用职工社会保险费197850.42元。
“单位终于帮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费啦!剩下的就有希望了!如果没有你们来巡察,我们的保险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缴上。谢谢你们……”再次接到该举报人的电话时,巡察组成员打心里感到欣慰。
本着民生问题无小事的原则,宁明县委巡察组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推进相关问题立行立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也为巡察组树立了威信。正如巡察组的许组长常说的:“我们是代表县委开展巡察,要时刻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才能不断夯实我们党在群众的执政根基。”